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推动“浙医互认”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3-08-03访问次数:来源:纪检监察委清廉余姚网站

今年以来,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专项监督工作,对我市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以下简称“浙医互认”)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通过常态监测、实地检查、反馈整改等三个方面,推动“浙医互认”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检查检验互认率与患者满意度。

一是常态监测传导专项监督压力。联合市卫健局建立“浙医互认”专项督查机制,形成“浙医互认”数据常态化监测、反馈与评价工作机制。在浙政钉内建立了“浙医互认通报群”,每周通报全市各医疗单位检查检验互认数据,对监测与督查中发现问题督促持续改进,对连续多次未达目标或提升不明显单位实行通报、告诫及行政约谈等处置。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做好月度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问题进行院内公布,并对存在问题落实分析整改,确保“浙医互认”专项监督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医疗单位。

二是实地检查提升专项监督实效。纪检组与市卫健局医政科牵头组织了全市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年度督查工作,抽查了多个医疗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是否高度重视“浙医互认”工作的推进与落地;是否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或计划,有明确的职责清单与管理目标,并得到落实;是否建立院内专项督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检验互认工作推进与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对督查中存在问题持续改进且有成效。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浙医互认”工作的具体成效,首次提醒调阅率、检查检验互认率等指标是否达到上级要求,各类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是否有明显提高。通过联合检查,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互认率在近期有较大幅度提高,从年初的低于30%增长至目前的78%,位列宁波市第三。

三是反馈整改巩固专项监督成果。纪检组建立专项监督问题反馈机制,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市卫健局,并跟踪督导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市卫健局在系统内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专项监督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责任单位、科室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落实整改要求的,严肃追责问责。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从经验做法和问题不足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提炼,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建议,进一步巩固专项监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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