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三聚焦” 有力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
发布日期:2023-03-07访问次数:来源:纪检监察委清廉余姚网站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以驻点办公项目化监督为抓手,通过近距离嵌入式监督,积极推动驻在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打造清廉公积金品牌建设。

聚焦制度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纪检监察组通过3个工作日的驻点办公监督,一线走访政务审批窗口,查看业务操作流程,与相关科室负责人交流谈话等,协助指导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定岗定责岗位制度改革,全面排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工作流程图29张,并根据流程调整设置10名工作人员的业务系统使用权限,进一步明确岗位人员职责,实现岗位清、权限清、责任清。同时,积极推动中心开展新一轮内控制度建设,重点强化对公积金缴存、办理、审批、放款等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约束。目前,已监督推动公积金中心制定完善议事决策、资金风险防控、印章管理等方面5大类规章制度37小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新体系。

聚焦资金管理,提升有效运行水平。公积金中心资金量大,存款贷款放款业务多。针对资金管理情况,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近一年的会议记录、财务账册,查看业务报表,查询操作系统等方式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有效规范中心在公积金业务宣传资金方面的审批、使用、管理。同时,贯通运用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成果督促做好整改落实、风险防控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住房资金,让群众“住有所居”。如,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防范资金领域廉政风险,纪检监察组多次参加中心党组会议,听取资金存放银行项目招投标事项情况,并现场参与监督银行账户开标过程以及银行排名序列的确定,确保上亿元资金存放工作公平公正, 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

聚焦干部作风,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干部廉洁是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的重要一环。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公积金中心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把编外人员招录关,创新推出领导班子成员窗口坐班制度,面对面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操作、作风效能情况的沉浸式监管,督促工作人员规范权力行使,提高服务效能。同时,协助推动中心将定岗定责制度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制定出台《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行政审批窗口编外人员作风纪律、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管理,用制度规范约束干部行为,增强干部廉洁为民意识,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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