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延伸“八小时外”监督探头 实现监管“全天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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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和落实到“八小时外”,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延伸“八小时外”监督探头,严抓作风建设,净化党员干部生活圈,实现监管“全天候”。 一是把警示教育做深。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警示教育让派驻单位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懈怠,纪律之弦放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警示教育中给党员干部算好违纪违法的“成本账”,包括“时间账”“经济账”“事业账”“家庭账”,通过下发《以案说纪》廉政信息、《余姚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手册》《80后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向党员干部普纪普法,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发生。 二是把监督管理做实。从时间、空间上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不断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管渠道,通过组织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收集问题线索,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向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要求单位党组织在抓好作风建设的同时强化自我监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无例外的监督。 三是把建章立制做全。要求各派驻单位通过完善原有制度规定或新制定制度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和严格禁止的行为。督促指导派驻单位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违法、涉诉等问题及时向单位上报,单位及时上报至纪检监察组。如市教育局修订印发《余姚市教育局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局管校级领导“八小时外”活动。 四是把关心关爱做细。将关心和教育贯穿干部八小时外违纪案件办理全过程,以同志式、关怀式、帮助式方式谈话,聊工作、拉家常,通过办案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让违纪干部感受到纪律不是冰冷的,而是有温度的。要求派驻单位党组织给予违纪党员更多关心关爱,在思想上不歧视、在工作上不忽视、在生活上不排斥。帮助解决其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存在的困惑疑虑,使他们早日走出低谷,重拾干事信心。对于其他同志,日常工作中,派驻组工作人员用“拉家常”的方式与派驻单位干部职工交流,倾听所做、所思、所想、所求,了解掌握“八小时外”的生活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筑牢“八小时外”的纪律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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