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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起来!紧起来!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
发布日期:2022-08-11访问次数:来源:清廉余姚网站清廉余姚网站

“就因为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大意,一时糊涂酒后开车,现在不但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还要受到党纪处分,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日前,在收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书时,我市某市级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徐某后悔不已。

2022年1至7月,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共183人,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158人,其中公职人员14人。

近年来,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禁而不绝。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市纪委监委将预防和惩治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严肃查处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狠刹违规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纵酒酗酒等歪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图为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01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自6月起,分宣传教育整顿、集中起底整治 、巩固优化提升三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交叉推进“八个一”工作,即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议,学习一本酒驾醉驾警示手册,组织一次知信践诺活动,开展一次问题线索起底查办,推进一轮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进行一次典型案例通报,构建一个协同工作机制,实施一项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横向纵向一体推进,倒逼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促使全市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切实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02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为构建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市直有关单位的联动协同,落实完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快核、快移、快处”的协同核查工作机制,深化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开发搭建“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信息比对”智慧监督平台,建立人员信息六张清单,联通公安交警部门酒驾醉驾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公职人员系统数据,实现人员信息实时碰撞比对,提高效率和精准度。借助该平台数据分析,进一步加强研判、抽查、审核和督办,对因日常教育监管不力导致单位发生酒后驾驶公车、多次出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责任。

03 严明纪律要求

市纪委监委于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虞存斌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法规、遏制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进行再强调、再要求。

虞存斌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纪守法,严格落实“禁令规定”,主动对照“六严六治六担当 赛马争先当标兵”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要求,做出表率打出样,自觉带头不在工作日饮酒。要持续深入开展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倒查“酒局”“饭局”组织人、召集人、参与人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吃请和违规公款吃喝等情况;深挖彻查在集中整治和检举控告中反映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防止漏网失究;深挖彻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说情干预、包庇纵容、压案不查、执法不严等违纪违法行为。

虞存斌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管好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推动各地各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措施,积极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站、“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曝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申明纪律要求,为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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