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推动案件办结
发布日期:2022-03-14访问次数:来源:清廉余姚清廉余姚网站

近日,一起关于某集团公司下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访举报件顺利了结。1名国企管理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国企管理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名国企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这个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情况又多。通过‘室组’联动、协作攻坚,工作推进很顺利,效率大幅提高了。”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在办理结案手续后说道。

几个月前,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某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活动等内容的信访件。经过前期的初步核实,纪检监察组对该问题线索应予立案审查。因案件涉及人员多、情况较为复杂,于是向市纪委市监委汇报,与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对接问题线索细节特点。经过会商研判,决定整合力量,采取“室组”联动办案模式。

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对该国有企业业务运行、科室职能、人员管理等具体情况做好前期调查基础,收集有关书证资料、通知相关人员。纪检监察室则为案件的办理进展进行综合研判把关,审批相关程序,调配人员力量,采取多种调查手段,提供业务指导。在“室组”协作配合下,很快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涉案人员承认相关违纪事实,证据固定充分。

随后, 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相关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推动清廉国企建设。

“纪检监察室干部谈话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在‘室组’双方合力突破下,案件得以迅速推进。”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通过‘室组’联动办案,我们受益匪浅,既能提升业务水平,也有力推动案件办结,实现1+1>2的效果,更大限度释放工作效能。”

【我要纠错】【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