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1-24访问次数:来源:清廉余姚网站清廉余姚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和国家监委《关于规范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波市监委《关于区(县、市)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总体方案》要求,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余姚市监察委员会报告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近年来,在上级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市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维护群众利益任务目标

近年来,市监委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基层监督作为工作重点。2022年,将“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基层监督更加有效”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果写入全会报告,并将“聚焦‘群众有感’拓展基层监督,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创新监委主任“领督”模式,由监委主任和各班子成员带头认领群众关切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发现问题追踪到底,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一方面,实行“项目化”定责。全力推进以维护群众利益为目标的重点工作项目。比如,开展“智慧廉村”建设项目,构建数字纪检监察治理体系,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监督项目,堵塞社保基金管理漏洞,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清廉医院建设项目,推动医疗机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医德医风建设体系、清廉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等。建立《年度专项监督任务目录库》,将上级纪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监督系统集成,明确监督项目、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选取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开展的专项监督任务入库,如开展基层监督“巩固深化年”专项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夯实基层监督工作基础;开展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专项监督,切实推动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为民服务;开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专项监督,切实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部署落到实处,督促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等。

另一方面,实行“规范化”推进。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项目进度情况,并通过专题会议、现场调研等形式,实时了解各项目效果反馈。对于专项监督任务,明确“5个1”的工作推进要求,即:各牵头室(组)组织一次学习、列出一份工作计划、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召开一次进度效果评估会、撰写一份成果总体报告,推动专项监督任务对标推进、闭环管理。目前,各责任室(组)均按要求,对专项监督任务进行了有序推进。同时,监委主任和各班子成员适时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全力推进专项监督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二)从严正风肃纪,严肃查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方面,以“零容忍”惩治腐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审计、下沉式问卷、“大数据”共享等多种手段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基层腐败治理全过程,紧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领域,依纪依法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密切相关、影响群众获得感的腐败问题,如,针对损害群众重要利益的“靠粮吃粮”等问题,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群众身边“吃拿卡要”等微腐败行为,上半年查办某国有机动车辆检测公司多名检测员,非法收受“黄牛”财物的违法犯罪案件。同时,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集中整治。

另一方面,以“三类书”推动整改。做实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发现、查处的问题,通过报送廉情专报、下发《监察建议书》《监督提醒函》等“三类书”方式,督促提醒问题发生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化解和防范廉政风险隐患,确保一体推进“三不”。2021年以来,共向市委常委会报送廉情专报6期,如针对村级工程未按规定或规避公开招投标情况较为突出,产生较大廉政风险,影响群众获得感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推动出台《余姚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等;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推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改,如针对某乡镇劳保协理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养老保险费的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推动乡镇完善养老保险费收缴程序,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下发《监督提醒函》,回应群众关切,如针对某社区内随意丢弃垃圾、占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现象较为普遍、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等问题,适时监督提醒,督促属地街道加强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三)回应基层呼声,着力帮助解决群众关切问题

一方面,畅通群众“来访快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进一步升级“廉情室站”网络,按照“镇镇设室、村村设哨”的标准开设接访阵地,延伸监督触角,让群众时时感受到监委就在身边。如,接到群众信访反映要求安装红绿灯的信访事项后,第一时间督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推动解决红绿灯安装事宜。同时,扎实开展涉纪信访“清淤”行动。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农村涉纪信访量逐年下降。

另一方面,架构监委“下访专线”。推行“基层点、上级改”工作制度,主动向基层干部、群众收集反映上级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其中包括基层群众反映的医疗、教育、卫生、社保等,目前,所有问题在综合研判后均已整改,并建章立制3项,改进举措32项。如,针对群众提出的“公公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希望在儿媳妇名下的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供电公司要求群众到社区开具公公和儿媳妇之间的关系证明”问题,推动市供电公司调整相关手续要求,优化相关程序。又如,针对群众提出的“乡村医生待遇低、驻村难,造成山区群众就医不便”问题,推动市卫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四明山区域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目前,相关成果已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获得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同时,结合“五问五破走在前、五比五先争一流”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继续向基层群众收集相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四)着眼“急难愁盼”,推动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

始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牵头督促推动相关部门以“小切口”为发力点,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取得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2021年,牵头督促13家市直部门,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15项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治理;2022年,牵头督促9家市直部门对教育健康、平安建设、养老社保、土地房屋征迁等领域的10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监委主任亲自牵头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各纪检监察组跟进开展实地监督等方式,真刀真枪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目前,专项治理项目都取得相应成效。如,针对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督促市公安局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成功预警潜在受害人140人,劝阻资金791.23万元,追回损失913.6万余元。又如,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乱象,督促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动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今年以来,累计罚没款5.85万元,入选宁波市局典型案例1件。

)夯实基层基础,构建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网格化”日常监督。村(社)换届后,在全市构建完善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配备站长、监察联络,配备镇、村两级监察信息员。同时,积极延伸基层监督触角,以村监会、校监会、廉情“前哨站”、监督员等为载体,形成基层监督网络的全覆盖,确保通过“网格化”监察队伍建设,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更好地发挥日常监督作用。

二是开展“数字化”实时监督。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村级工程、劳务用工、村级采购、困难救助、资产资源、用印服务等热点问题,运用“小微权力运行平台(余姚市基层监督数字化运行平台)”实时监督,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发现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实现小微权力运行空间最小化、监督标准化、公开透明化。同时,通过在“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上架设“监督一点通”入口模块,实时接收社情民意。

三是推动“常态化”提级监督。常态化实施“农村清风”工程,抽调纪检、“三资”、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对村级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交易情况、资产资源处置经营情况等开展提级监督。目前,第一期“农村清风”工程正在开展中。

近年来,我市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离不开上级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也向市人大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监察机关始终着力夯实责任、始终着眼群众关切、始终着重系统治理,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督促职能部门上下联动还不够,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字便民还不够,鼓励基层群众参与监察监督宣传还不够,这些我们将在下一步继续改进。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问题查处力度,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把更多群众“需求”清单变为“满意”清单。持续推进农村“清风”工程,探索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全方位监督机制,巩固发展清廉村居建设成果。

二是进一步推动优化专项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监察力量统筹整合,将各类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检查等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落实协同联动要求。同时,以项目化和清单化“两库”管理为抓手,进一步统筹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同时,适时选取专项监督任务,跟进式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全力推进专项监督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三是进一步提升数字赋能水平。聚焦效能提升强化数字赋能,坚决推动监察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稳步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系统梳理、精准监控廉政风险点,把监督有效嵌入到公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积极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努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大监督体系,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运用。梯度提升纪检监察整体智治水平,持续优化监察工作数字化办公和业务处置流程,探索实施“智慧廉村”工程。

四是进一步持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意识,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研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同时推动人大监督和监察监督相互配合、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格局。

市监委将在上级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作为,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之以恒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清廉余姚建设,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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