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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网站】余姚:盯牢“用工账” 治理“微腐败”
发布日期:2020-05-12访问次数: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清廉余姚网站

吃过晚饭,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村民方登海打开电视,熟练地调到“三务公开”频道,在“小工工资”栏里仔细找寻自己的名字。上个月他为村里维修自来水管道,今天收到了工资短信。对照着屏幕上的工资发放清单和考勤表,方登海一一检查自己的工数、工价及工资金额。随即,他又摸出手机打开银行信息核对:工资收入1380元,一分不差!

  用工范围“对号入座”、用工程序“严丝合缝”,工资发放一卡通、“电视、电脑、手机、触摸屏”“四屏联动”村务公开平台……针对村级雇用小工这笔曾经的“糊涂账”,余姚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频频出招,在用工全过程闭环监管之下,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终于有了本明白账。

  近年来,余姚在农村基层巡察中发现,各地村级用工不规范、监管难问题突出,现金支付、代领代签现象普遍、列支入账较随意,有的村一年的小工工资支出达近百万,村集体资金浪费现象亟待整治。“过去,村社小工工资发放随意,有的村干部甚至在发放通知、参加会议等工作中领取薪酬外的小工工资,这是基层‘微腐败’的典型表现。”该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基层巡察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余姚市纪委市监委开展了专项治理,要求各乡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如黄家埠镇通过“按需派工、一事一结、定期公开、全程监管”的管理机制,让用不用工、怎么用工由村民说了算;鹿亭乡通过村级小额用工“派工单”,实现了小工工程量预估定额、用工总价五级定级、用工监管全程定档的“三定”管理,有效遏制了用工不清、重复浪费和账目混乱等现象。

  在该市纪委市监委督促下,市农业农村局出台相关文件,从用工范围、工价标准、用工程序、结报管理、公开制度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开列村级用工负面清单,严禁村在职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工作发放误工费、严禁将村级小工程分散成小工工资报结等,从制度监管的层面堵住漏洞,为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建设清廉村居提供有力支撑。

  “用工前有没有村三委会集体讨论的用工方案?有没有具体经办人和2名以上的监督人员?用工时要开展用工考勤和用工监督?这些环节要一一核查。”丈亭镇纪委书记钱夏珍在凤东村抽查小工资金违规报账情况时问道。

  “钱书记,您放心,我们现在是严格按市里的新文件操作的。临时用工哪里要把关,哪些不能用都明明白白。现在‘账’清楚了,干部清白了,群众对我们也更信赖了。”凤东村党支部书记胡鹏鸽自信满满。曾经的凤东村是镇里的村级用工“大户”,自去年规范用工以来,该笔费用支出同比下降了50.38%,用工支出减少了,也就意味着村集体负担减轻了。

  “用制度织密村级用工‘安全网’,就是要杜绝少数村干部利用小工款做假账,搞‘微腐败’,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得明白,用在刀刃上,让村集体的钱袋子真正鼓起来。”余姚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自去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余姚市纪委市监委针对虚报小工工资套取集体资金、小工工资支付不规范等行为,已对2名村干部分别予以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通过“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3人。(宁波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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