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余姚市纪委 余姚市监委
关于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的
通报
发布日期:2019-01-30访问次数:来源:清廉余姚网站清廉余姚网站

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陆埠菜市场原场长谢宏飞“吃空饷”问题。2013年7月起,谢宏飞利用担任陆埠菜市场场长的职务之便,在陆埠菜市场安排其儿媳妇袁某某一个工作岗位,并聘用一名退休职工代替袁某某实际从事该岗位工作,而袁某某从未实际到岗。该岗位名下的工资、福利奖金等均由该退休职工领取,袁某某则享受该岗位“五险一金”社保待遇,至2017年12月共计52986.49元。此外,谢宏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谢宏飞被开除党籍。2018年12月,谢宏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7万元。违纪违法款均已收缴。

2.马渚菜市场场长任建华、副场长黄建娣贪污国家资金问题。2016年初至2018年初,任建华在担任马渚菜市场场长期间,伙同该市场副场长兼会计黄建娣,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将菜市场部分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先后3次私分资金88451元,其中任建华分得44000元,黄建娣分得44451元。2018年7月,任建华被开除党籍。2018年12月,任建华、黄建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8万元。违纪违法款均已收缴。

3.市职成教中心原外联处副主任胡峰贪污受贿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9月,胡峰利用担任余姚市职成教中心外联处副主任的职务之便,通过虚报授课教师的方式,以授课费名义骗取校培训补助资金78600元。此外,还收受有关培训学校贿赂61500元。2018年8月,胡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10月,胡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违纪违法款均已收缴。

4.市红枫山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郑建义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9月5日,郑建义身为国企负责人,利用兼任四明湖开元山庄有限公司业主代表、副总经理、董事的职务之便,接受该山庄给予的明显低于市场销售协议价的优惠,为其子结婚操办婚宴,优惠价值126134元。此外,郑建义违反了《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在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虚假报告操办其子婚宴双方合办30桌,实际操办44桌,邀请或默许与本人有职务隶属关系的非亲属17人参加婚宴,并收受其中5名无礼尚往来人员的礼金6678元。 2019年1月,郑建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均已退还。

5.市广播电视台广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兼网络部主任杨兴浩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杨兴浩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土特产共计223895元,用于公司业务联系和招待。2018年12月,杨兴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纠正“四风”工作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近期下发的各类典型案例通报,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律、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站位,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要聚焦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基层站所等领域,紧盯关键环节,加强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惩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查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要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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