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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日报】从“前庭”到“后院”,打造法院廉政“软实力”
发布日期:2016-06-24访问次数:来源:20160527-5清廉余姚网站

  近日,市法院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全院干警认真观看《蒙以养正,心治家国———姚江王氏家规“三字经”》视频,接受廉政思想教育。这是该院今年以来召开的由全院干警参加的第四次廉政大会。寓廉政于审判执行

  着眼法院审判、执行等审务工作,市法院一直以来不断摸索、完善惩防廉政体系建设,以期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改进审判作风。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对审务工作实行前、中、后全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廉政督查的盲区和空白点。

  立案之初,当事人就会收到该院发放的廉政监督卡,卡上写明了徇私舞弊、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等18项违反廉政的内容,当事人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法官是否存在上述行为进行监督,并向有关监察部门反馈监督意见。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同时,该院要求每一位法官在案件开庭前必须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作出庭前廉政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严格执行廉洁规定,接受当事人及案外人监督等三项内容,同时向当事人告知举报电话等投诉举报方式,以约束法官严格践诺、廉洁办案。

  案件审结后并不意味着对法官的监督就结束了,为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意识,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今年3月份,该院制订出台了《廉政回访办法》,该办法要求每季度对全院已审结或执毕的案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电话回访,回访案件数量不低于每季度全院审结案件的3%。廉政回访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该院拨打有效回访电话共17个,满意度达到100%。廉政回访的跟踪监督,使办案法官公正办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办案更加公开透明,办案程序更加规定,办案态度也更加亲和,进一步推动了审执质效的提高。让廉政渗透生活点滴

  廉政建设不仅仅体现在对审理执行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上,更重要的是把廉政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干警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

  在市法院的办公长廊及电梯中,到处都有醒目的廉政标语,无声地提醒干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此外,该院还开展了其他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廉政文化活动:多次邀请市委党校老师等进法院向干警宣讲廉政政策,并向干警分发《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以案肃纪;先后组织干警到宁波市黄湖监狱、宁波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参观学习,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短片、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以案示警。

  该院还围绕考勤、卫生、庭审、安保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监察部门牵头,院领导带队,每周两次采取明察暗访、调取监控等多种形式进行巡查,并对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卫生脏乱、违规停车等诸多问题进行实名通报,提醒干警时刻对自己的行为保持警惕,防止出现纪律松懈、作风问题反弹。

  为落实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达到警示督促、防微杜渐的目的,该院还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要求,院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约谈本部门干警,同时对谈话做好记录、存档。监察部门每半年对谈话记录进行抽查,谈话次数不达标、记录内容不完整的要求补上。通过约谈记录,使监察部门及各级领导及时、全面地掌握干警的思想状况,对发现思想松懈等苗头问题及时进行劝诫、提醒。抓廉政驰而不息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重构法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本质上说,就是要提前预防和解决司法改革后法院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极易诱发腐败、懒政怠政等行为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再发生。市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年初召开的全院干警廉政大会上,院领导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随后在全院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在全院营造人人自律的良好风气。

  该院领导班子会同监察部门,召开季度廉政分析会,研究廉政风险点,总结梳理在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制订出台了10个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及意见,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帮助干警澄清对廉政的模糊认识,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廉政风险所在,全力筑牢思想防线。

  市法院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工作大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法院廉政文化的“软实力”,实现了对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硬支撑”,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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